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必须符合《预算法》以及国家其他法律和法规。此外,它还应充分体现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同时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进行编制。
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收支的预测应基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对于每一个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应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测算,以确保各项收支数据的真实准确。
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应做到稳妥可靠。具体来说,要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并且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重点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在兼顾一般需求的同时,应优先保证重点支出。这一原则体现了“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
根据重点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先保证基本支出,然后再安排项目支出。这意味着应先考虑重点和急需的项目,再考虑一般项目。
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各种预算外资金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管理。
通过遵循以上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将更加合法、真实、稳妥、重点突出和完整。这将有助于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财政资源的有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