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企业取得境外所得的规定如下:
首先,居民企业在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方面需要遵守相关规定。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企业从中国境外获得收入,它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税款。
其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时,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果这些机构或场所取得了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它们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同样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要求缴纳税款。
此外,对于已经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企业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免。具体的抵免限额是根据该项所得依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来确定的。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将已经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用于减少其在中国的应纳税额。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抵免限额是有限制的。如果企业已经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超过了抵免限额,那么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进行抵补。具体来说,企业可以用每年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来进行抵补。
总之,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企业取得境外所得的规定是明确的。企业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缴纳税款,并且在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在以后的年度内进行抵补来减少应纳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