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个人因任职或受雇从上市公司获得的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将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纳税人在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时可以暂时不纳税。待实际转让股权时,直接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并按百分之二十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最新的政策规定财产所得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这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包括股息、红利等。然而,合伙企业在转让股份时的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三十五。此外,如果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个人从上市公司获得的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得需要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纳税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暂不纳税,待实际转让股权时再按照相应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合伙企业在转让股份时的税率较高,而如果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则无需缴纳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