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拥有对前手的追索权,这一权利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不行使追索权,那么这一权利将会消失。值得注意的是,追索权与承兑权是不同的。
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有效。这意味着,如果票据到期后的2年内,持票人没有行使其权利,那么这些权利将会消灭。
总的来说,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和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都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持票人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需要注意不要超过规定的期限,否则可能会失去这些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