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6〕43号通知的规定,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这意味着在计算契税时,需要将成交价格与增值税分开考虑。
第五条规定了免征增值税的情况下,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以及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需要扣减增值税额。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税收征收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第六条进一步明确了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也不包括增值税。这一规定强调了税务机关在核定计税价格或收入时的严格要求,以确保税收征收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根据财税〔2016〕43号通知的规定,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租金收入以及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都不含增值税。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税收征收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并强调了税务机关在核定计税价格或收入时的严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