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成本法是一种在组织常规的成本计算过程中,以成本性态分析为前提条件,只将变动生产成本作为产品成本的构成内容,而将固定生产成本和非生产成本作为期间成本,并按贡献式损益确定程序计算损益的一种成本计算模式。然而,这种方法也有一些缺点。
首先,变动成本法所计算出来的单位产品成本不符合传统的成本观念的要求。传统上,产品成本包括了固定和变动生产成本,以及非生产成本。而变动成本法则只考虑了变动生产成本,忽略了固定生产成本和非生产成本对产品成本的影响。这使得单位产品成本的计算结果与传统观念不符。
其次,变动成本法不能适应长期决策的需要。长期决策需要考虑所有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和非生产成本,以及它们对未来利润的影响。而变动成本法则只关注变动生产成本,无法提供全面的成本信息,从而无法支持长期决策的制定。
最后,采用变动成本法对所得税有一定影响。所得税的计算通常基于企业的利润水平,而利润水平的计算又与成本的分配密切相关。由于变动成本法只考虑了变动生产成本,忽略了固定生产成本和非生产成本对利润的影响,因此可能导致所得税的计算结果不准确。
综上所述,虽然变动成本法在成本计算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它也存在一些缺点。在进行成本计算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成本计算方法,以确保成本信息的准确性和决策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