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金主要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10%,当其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便可以停止提取。企业在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应按照提取的数额进行账务处理。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企业还需按照规定提取公益金。同样地,按提取的公益金数额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公益金
当企业将提取的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时,需要调整相关的会计科目。具体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公益金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在亏损弥补方面,企业可以使用盈余公积来弥补当期亏损。根据弥补亏损的数额,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最后,企业还可以使用提取的盈余公积来转增资本。根据批准的转增资本数额,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