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的账务处理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是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对于存货跌价准备,通常应当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也可以分类计提。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借方为资产减值损失,贷方为存货跌价准备。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此时,借方为存货跌价准备,贷方为资产减值损失。
其次,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结转时,需要按照比例计算。具体操作为:借方为存货跌价准备,贷方为主营业务成本。
此外,存货清查的核算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采用实地盘点法进行存货清查时,分为盘盈和盘亏两种情况。对于盘盈的情况,审批前借方为原材料等科目,贷方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审批后借方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贷方为管理费用。而对于盘亏的情况,审批前借方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贷方为原材料;审批后,属于正常损耗、管理不善引起的一般损失以及扣除应计入其他科目后的净损失,借方为管理费用,贷方为待处理财产损益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由责任人、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方为其他应收款,贷方为待处理财产损益;属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引起的非常损失,借方为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贷方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存在残料入库的情况,借方为原材料,贷方为待处理财产损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