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范围包括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准予扣除。
首先,有关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这意味着只有当支出与企业的收入直接相关时,才能在税前扣除。例如,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福利费用可以直接与员工的劳动产出相关联,因此可以作为有关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其次,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这些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例如,企业购买原材料、生产设备和办公用品等支出是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因此可以作为合理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以上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根据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其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总之,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范围主要包括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如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这些支出必须是合理的,并且符合生产经营活动的常规要求。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这些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