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规定: 1. 当借贷双方未约定利息时,出借人不得主张支付利息。若自然人之间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同样无权要求支付利息。但对于除自然人外的其他借贷关系,如果利息约定不明确,法院将根据合同内容、当地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2. 如果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法院应予以支持,除非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这里提到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数据。
企业所得税与利息支出: 1.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如果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企业在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需要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2.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如果不超过一定的比例和相关法规的规定部分,是允许扣除的。具体来说,金融企业的这一比例为5∶1,其他企业为2∶1。 3. 如果企业能够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其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那么其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可以扣除的。
增值税与利息: 1. 如果行为属于贷款服务,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6%,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对于湖北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免征增值税的。 2. 对于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份,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