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证明是指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未履行出资义务,而抽逃出资则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后。抽逃出资的形态有多种,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首先,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这意味着股东可能会以虚假的理由将出资款项从公司账户中转移出去,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的权益,因此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
其次,通过虚构交易行为将其出资转出。这是指股东可能会以虚构的交易行为为借口,将出资款项从公司账户中转移出去。这种行为同样是对公司权益的侵害,因此人民法院也应予以支持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
此外,通过虚构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将其出资转出也是抽逃出资的一种形态。这意味着股东可能会以虚假的股权转让协议为依据,将出资款项从公司账户中转移出去。这种行为同样严重损害了公司的权益,因此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
最后,通过其他非法手段将其出资转出也是抽逃出资的一种形式。这包括利用各种非法手段,如虚报亏损、虚构费用等,将出资款项从公司账户中转移出去。这种行为同样是对公司权益的侵害,因此人民法院也应予以支持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
总之,抽逃出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