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工具是一种证明持有者拥有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剩余资产的合同。它包括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的各种金融工具,如衍生工具或非衍生工具。例如,企业发行的普通股和认股权证都属于权益工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企业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应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 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果是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果是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按照本准则第三章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