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益工具是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各种金融工具,被归类为权益工具。这些金融工具的发行方包括优先股、永续债等。
首先,当发行方发行这些金融工具时,会将其记作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
其次,在存续期间,如果需要分派股利,会进行以下会计处理:借: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永续债利息等,贷:应付股利-优先股股利、永续债利息等。
第三,有时候,权益工具可能会重分类为金融负债。这种情况下,会借: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账面价值),贷: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以及-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应付债券公允价值与面值的差额)或借方。同时,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重分类后公允价值与应付债券账面价值的差额)或借方也会受到影响。如果资本公积不够冲减,则会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四,金融负债有时会重分类为权益工具。在这种情况下,会借: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利息调整余额)或贷方,贷: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
第五,发行方按照合同条款约定赎回所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金融工具时,会进行一系列操作。首先,回购时会借:库存股-其他权益工具,贷:银行存款。然后,注销时会借:其他权益工具,贷:库存股-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或借方。
最后,如果发行方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将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金融工具转换为普通股,会借:应付债券(账面价值),其他权益工具(账面价值),贷:实收资本(或股本)(面值),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差额),银行存款(支付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