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是员工可以行使股权所赋予的权利的期间,一般公司倾向于设定3~6年的有效期。在设计股权激励时,会附加一些限制条件以防止短期行为的发生。例如,员工行权套现的最短期限不得低于1年,股权的行权数量在有效期内必须匀速进行或加速进行,每次行权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后才能进行。
授予日是指授予行为发生的日期,一般会在员工受聘、升职、每年一次的业绩评定时进行。需要明确股权激励的宗旨、范围和额度。宗旨即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总体目的;范围即哪些员工将有资格成为激励计划的受益人;额度即计划赋予每位激励对象多少股权。
等待期是为了发挥激励作用,激励对象获授权股后不能立即行权,而是需要等待一段时间,直至可行权日才能行权的权利。这段时间通常为1~3年。例如,激励对象获授的股权在满足行权条件时,分3年逐步获得行权权利,这3年获得行权权利的股权分别为获授股权总数的40%、30%、30%,且等待期分别为1年、2年和3年。
可行权日是指获授人可以行权的日期,行权后激励对象即可获得收益。选择可行权日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以授权日为基准;以工龄为基准;以特殊日期为可行权日;以绩效指标的实现为标准;综合标准。
窗口期通常公司高管行权的时机限定在一个时间段内,而其余人员不受此限制。例如某公司每年在上下半年各设立一个行权窗口期,第1个窗口期为4月20~30日,第2个窗口期为10月20~31日。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持有股票(股份)的流通会收到限制,期满后才能自由出售或转让。这个时间就是禁售期,大多在半年到3年之间。例如激励对象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可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