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协议,并非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
举例来说,当委托对方销售货物并发出商品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在代销协议中,双方约定委托方将商品交由受托方进行销售,并约定了销售价格、销售期限等具体事项。代销协议是一种合同,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而原始凭证则是指直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的文件,如发票、收据、银行对账单等。这些凭证通常由相关机构或企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会计记录的依据。
因此,代销协议和原始凭证在性质和用途上存在明显的区别。代销协议是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而原始凭证则是用于记录经济业务的文件。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凭证进行记录和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