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因遗失或被盗而丢失时,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1、出票人如果已经签发了内容齐全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并遗失或被盗,应当出具公函或相关证明,填写《挂失止付申请书》,并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和印鉴,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在确认支票未被支付后,会收取一定的挂失费,并在挂失人的账户上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和挂失日期。
2、收款人收到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若遗失或被盗,也需要出具公函或相关证明,填写《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