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在于:
它能够准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内实现的收入以及为这些收入所应承担的费用,从而使得各期的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成本得以匹配和比较,确保各期收益的准确确定。
权责发生制可以恰当地揭示特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通过将经济活动中相关成本和利润的记录与实际现金收支相区分,来体现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原则。在权责发生制下,利润被视为关键的阶段性业绩指标,其计算基于经济交易的预期结果而非实际的现金流入流出。
因此,权责发生制在评估企业的经营业绩方面具有合理性,并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
然而,权责发生制的缺点也不容忽视:
尽管它在损益表上可能显示出企业的良好经营状况和高效运作,但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缺乏相应的变现资金,导致企业面临财务困境。为了弥补这一不足,建议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以便更全面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