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4 23:41:54
理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第三条的规定,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被视为代购货物行为,因此需要按照增值税代购货物的征税规定执行。然而,由于海关完税凭证可能开具给委托方或代理方,这导致了增值税纳税人的不同。具体来说,如果海关的完税凭证开具给委托方,则对代理方不征收增值税;反之,如果完税凭证开具给代理方,则应对代理方按规定增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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