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则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过去所谓的滞留票问题已经不再存在,但向非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仍然可能发生。
然而,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1)当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时,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果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且适用免税规定(除非法律、法规或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则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对于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而言,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以及化妆品等消费品也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以上内容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