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亏损失的确认,需在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基础上进行。这需要以下关键证据的支持:
(一) 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 企业内部的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以及内部核批文件; (三) 详细的存货盘点表; (四) 存货保管人对盘亏情况的详细说明。
对于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其确认方法同样基于上述原则,但需考虑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具体所需证据包括:
(一) 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 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和残值情况的说明及相关核销资料; (三) 如果涉及责任人赔偿,则应有赔偿情况的详细说明; (四) 对于数额较大的损失(如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还需提供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至于存货被盗损失,其确认同样基于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所需的证据材料包括:
(一) 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 向公安机关的正式报案记录; (三) 如果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则应有赔偿情况的详细说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