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4 20:43:39
理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780号),销售免税货物时不允许开具专用发票。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称“一般纳税人”),在销售免税货物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除非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免税粮食。若违反这一规定而开具了专用发票,则该销售额将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此外,还将面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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