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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5号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买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或修缮装饰不动产的货物和服务,如果这些支出使得不动产原值增加超过50%,那么其进项税额可以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动产原值指的是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这里提到的可抵扣范围包括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例如建筑装饰材料、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空调、电梯、电气以及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规定自2018年起有所调整,允许一次性全额抵扣而不再需要分两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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