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品购进通常由实物负责人根据库存和销售情况自行组织进货。设有专职采购员的企业,可以由实物负责小组提出要货计划,由采购员组织进货。

企业购进商品一般以本地为主,从当地批发企业或生产单位购进。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为了扩大花色品种、增加货源,也会从外地购进商品。
在本地购进商品时,企业通常采用提货制和送货制。提货制由企业自行提货,而送货制则是由供货单位根据企业的要货单送货上门。无论是提货制还是送货制,其结算方式一般采用支票结算方式。购销双方协商后,也可采用银行本票和商业汇票结算。
对于从外地购进的商品,企业通常采用发货制,结算方式一般包括银行汇票、汇兑、委托收款和商业汇票等。
无论采用何种商品交接方式,在商品运达后,实物负责人需要根据发票所列内容逐一清点商品数量,检查商品质量,核对商品编号、品名、数量、质量、单价和金额无误后,填制“商品验收单”一式数联,分送有关部门入账。
设有供配货中心的企业,在商品运到后,应由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