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发[1999]40号文件的规定,拍卖行业在收取手续费时有明确的要求。
具体来说,当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时,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此外,如果拍卖的货物属于免税货物范围,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