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计算职工福利费支出时,必须遵守相关税法规定。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如果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则这部分费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但如果超出这一比例,超出部分不仅不能在当年抵扣,也无法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抵扣。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首先,当发生符合条件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时,应当借记“管理费用”等相关账户,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其次,实际支付给员工个人或其家属的福利费用时,则需要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同时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应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