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当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应将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在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则通过“投资收益”科目进行核算。最终,在产品到期并收回本金及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完成整个流程的会计处理。
1、在进行购买操作时,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2、当收到投资带来的收益时,相应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3、最后,在产品到期或转回时,需要执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