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7 15:41:29
理财

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是依据现金及银行存款的原始交易记录而编制的。每当发生涉及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变动的交易时,必须制作相应的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在“摘要”部分,需简要概述经济交易的主要内容;“贷方科目(或账户)”栏目中,应填写与“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总账(一级)科目及其下属的明细(二级)科目;“金额”栏目则用于记录实际收到的现金或银行存款数额;“记账符号”栏位为记账员提供,以便在根据收款凭证完成相关账簿登记后进行标记,确认该笔金额已正确入账。对于转账凭证,需要分别按照“借方科目(或账户)”和“贷方科目(或账户)”列出相关的总账(一级)科目和明细(二级)科目。其中,借方科目和贷方科目的金额均在同一行的“金额”栏内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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