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8 18:40:46
理财

受托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往来科目,用以反映其管理的资金流动情况。同时,对于代管的资金,应单独建立账簿进行详细核算。当资金被缴存至非隶属的财务部门时,该部门需开具结算凭证,并将信息记录在以委托单位或专项资金为分类的往来明细科目中。若委托单位需要将资金拨回使用,则应由其经办人员出具相应的结算凭证,以便从受托单位的财务部门中收回资金。对于那些没有银行账户的委托单位而言,可以通过让受托单位直接从银行支付的方式来处理相关事务。此外,委托单位的所有收支活动都应向受托单位的财务部门报告,后者则会对这些票据进行独立核算,并为此专门设立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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