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9 01:42:01
理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企业在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时,需按照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度或月计算预计毛利额,并将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一旦开发产品完工,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企业还需将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必须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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