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保会计凭证的完整性与安全性是所有财务人员的共同责任。在正式归档之前,会计凭证的保管工作由财会部门承担。在此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关键点:
(1)记账凭证应迅速传递,避免积压。在装订成册之前,原始凭证通常使用回形针或大头针固定于记账凭证背面。在此期间,任何使用这些凭证的财会人员都必须负责保护好原始和记账凭证。使用后应及时传递,并防止在传递过程中丢失。
(2)装订后的凭证在存档前应妥善保存,以防损坏、弄脏、发霉以及被虫蛀鼠咬等。
(3)对于性质相同且数量众多的原始凭证,如收发货单、工资单等,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明确标注记账凭证的种类、日期和编号,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以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及编号。
(4)各类经济合同和涉外文件等凭证应单独编目并装订保存,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
(5)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如需调阅会计凭证,必须经过本单位领导批准,填写“会计档案调阅表”,详细记录借阅凭证的信息、调阅日期、调阅人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以及批准人等。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将会计凭证带出。如需复制,应说明复制凭证的名称和张数,并得到本单位领导的同意,在财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同时进行登记和签字。
(6)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应由专人负责分类和管理,年终时进行登记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