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承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则,

1、在经营租赁的情况下,承租人租入资产主要是为了应对短期内的业务需求,不涉及所有权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也没有购买租赁资产的特殊权利。因此,承租人租入的资产不应计入本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也不进行折旧处理,仅需按期支付租金。
2、所支付的租金通常应在租赁期限内平均分摊到费用中。
二、针对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
1、用于经营租赁的资产应与自用的固定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和维修费应按照自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修理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3、经营租赁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应单独核算,但经营租赁资产的修理费应在“营业费用”科目中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