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1 22:40:45
理财
编写会计记账凭证摘要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1. 日常收支业务摘要的编写需保持规范统一。 2. 摘要应当“简”而“明”,即简单明了。过于简略的摘要可能无法清晰表达经济内容,因此在计算机设定的摘要字数内,应抓住重点,尽可能全面地表述经济内容。 3. 摘要的编写要准确无误。对于反映不同经济内容的同一张记账凭证,每项经济内容应准确对应一个摘要,避免笼统使用同一个摘要。 4. 更正错账摘要的规范如下: - 对记账后的记账凭证发现错误,用红字冲销原错误凭证时的摘要为“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 - 同时,用蓝字编写正确的记账凭证时摘要为“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 - 对只有金额错误的会计分录,在编制调整数字差额凭证时摘要为“调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 - 如果所修改的是往年的错误凭证,那么在“某月某日”前务必加上“某年”字样。 - 在此说明一点,在注销、订正或调整某张错误凭证的同时,应在被修改的记账凭证摘要的下面手工注明“该凭证在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已更正”的标记,表示该凭证已被修改完毕。 5. 摘要中需要反映必要的数字信息: - 需要注明时间的摘要。 - 需要注明人数的摘要。 - 需要注明数量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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