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1 23:40:38
理财
出口货物的开票规则, 1、购方企业可以外文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银行账号等可不填写,但可在地址电话处填写外商所在国家或地区;如果是出口销售到国内特殊监管区域,购方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银行账号需填写。合同号、贸易方式、结算方式、外币金额、汇率等等在备注中填写,如果票面开具的是CIF价则在备注栏注明FOB价。 2、如果“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栏次超过票面栏次,可以汇总开具,附清单,加盖发票专用章后附在发票后面;如开具普票并需要附清单的,按照现有规定,该清单必须通过开票系统进行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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