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税务处理中,加计抵减政策为纳税人提供了一种减轻税负的手段。具体规则如下:
1.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为零,那么之前累积的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将全部结转到下一期继续使用,以实现税收优惠的延续性。
2. 当应纳税额大于零,并且这个数额超过了当期可以抵扣的加计抵减额时,所有符合条件的加计抵减额将被用来全额抵扣当前的应缴税款。
3. 当应纳税额大于零,但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时,将使用这部分抵减额来完全抵扣应缴的税款直至税额归零。如果还有剩余的未用完的加计抵减额,它们将被保留并结转到下个报告期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