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应向其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若纳税人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他们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三、对于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应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税款的单位或个人)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需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