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五种特定情况下,纳税人不得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针对个人消费者提供的增值税应税服务;
2. 其他个人提供的增值税应税项目,除非国家税务总局有特别规定;
3. 当发生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增值税应税项目时(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 零售烟草、酒类、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5. 对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情况,若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等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