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处理超额亏损时,我们需遵循以下步骤:
1、当被投资单位出现亏损,首先应记录: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如果被投资单位的亏损超过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且存在长期权益项目,则应冲减这些权益项目。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应收款。
3、若长期权益项目仍不足以覆盖亏损,且双方有其他约定要求承担额外义务,则应将这些义务作为预计负债处理。
借:投资收益,
贷:预计负债。
4、对于超出上述处理范围的任何额外损失,无需进行账务处理,而是应在账外做备查登记。
当被投资单位未来盈利并恢复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时,应按顺序执行以下操作:
借:预计负债,
借:长期应收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