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企业采纳新会计准则的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将作为一项独立的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到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处理,相关的会计分录应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用于产品生产的土地使用权,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记“生产成本”,以反映该无形资产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价值。
其次,针对管理活动中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其对应的会计分录则为:
借记“管理费用”,表明这部分无形资产服务于公司的行政管理职能。
最后,若企业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他人使用,则相关成本应计入:
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表示该无形资产通过出租方式为企业带来了额外的经济利益。
完成上述分录后,贷方需对应记录:
贷记“累计摊销”,反映出土地使用权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的价值减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