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具体操作如下:
1、对于购买税控盘所支付的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按照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或者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注:一般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小规模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