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摊销从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当月开始。对于是否将土地使用权计入厂房成本,应区别对待:
1、如果企业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则应将土地使用权完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并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到厂房成本;
2、若执行新会计准则,则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不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在摊销土地使用权时,根据企业性质,将其计入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