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1 20:41:38
理财

在购买交易性资产时,股利应记为应收股利。在持有期间收到的股利则直接计入投资收益进行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初始取得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交易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
贷:其他货币资金等(支付的总价款)。
后续计量:
当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当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当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到期计提利息时:
借: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
贷: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实际收到的售价净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投资收益(差额倒挤,损失记借方,收益记贷方),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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