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在提供租赁服务时,有权开具包含租赁费内容的发票。
进行账务处理时,首先记录收入:
- 借方科目记为“银行存款”等,表示收到的款项; - 贷方科目记为“其他业务收入”,反映主营业务之外的营业收入增加; - 还应考虑增值税的影响,贷方同时记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随后,对于与租赁收入相关的成本进行结转处理:
- 借方科目记为“其他业务成本”,代表为了获取该收入而发生的相关支出; - 贷方科目则可能是“累计折旧”等,根据实际发生的具体费用项目来确定。
通过上述步骤,不仅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时也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