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法涵盖的个人所得范围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任职或受雇相关的收入。
第十条明确指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具体指由国务院规定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其他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和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