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类答辩状如何书写
在书写商标侵权类答辩状时,应首先明确答辩人的身份和立场,并针对原告的起诉进行逐一反驳。
1.要明确指出原告起诉答辩人的主体错误。
2.答辩人应表明自己尊重原告的知识产权,但并不知道所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权,主观上并无过错。
3.答辩人应提供证据证明所销售的涉案侵权产品具有合法的来源渠道,从而证明自己没有侵权故意,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4.答辩人应质疑原告关于涉案商标产品构成侵权的证据,指出没有权威机构对涉案商标产品是否为假冒产品进行认定,因此不能证明涉案商标构成侵权。
5.在答辩状的结尾部分,答辩人应明确表示不同意原告的损失赔偿请求,并指出该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商标侵权损失赔偿
商标侵权损失赔偿是指因商标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在确定商标侵权损失赔偿数额时,应当: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商标侵权类答辩状的书写应当明确答辩人的身份和立场,针对原告的起诉进行逐一反驳。
在处理商标侵权纠纷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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