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条件有哪些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需要经过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并同意;
2.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拥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3.必须拥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同时,其业务活动所需的合法财产也是必不可少的;
4.还需要具备必要的场所。
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
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登记,包括法定代表人、名称、业务范围、住所、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等的变更,都需要经过理事会的通过,并得到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情形包括:
1.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不再具备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3.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
4.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
5.作为分立母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分立而解散的;
6.作为合并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合并而解散的;
7.民办非企业单位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且在90日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的;
8.以及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为需要注销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变更和注销的相关信息,请咨询相关法律专家或机构。
你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还有疑问吗?法律小助手随时为您解答,快来提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