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公告送达可行吗
1.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公告送达是可行的。尽管法律规定送达执行通知书是必经程序,但执行实践中,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的方式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
2.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虽然能够确保被执行人知晓强制执行的时间,但这种方式也可能导致被执行人提前转移财产或规避执行,增加了执行风险。被执行人可能会利用法律漏洞,人为地加大执行难度。
因此,虽然公告送达是可行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谨慎选择送达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直接送达的优势
直接送达在执行通知书的送达过程中具有显著的优势。
1.通过直接送达,执行人员能够熟悉路线、确定被执行人的住所、确认被执行人本人,从而建立起与被执行人的直接联系。
2.直接送达有利于执行人员迅速及时地了解被执行人及案件的真实情况。在现场进行法律宣传,向被执行人讲明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和要承担的责任。
3.法院开警车直接送达还能给被执行人一定的威慑作用,周围群众对被执行人的评价也会降低,这些都能促使被执行人及早履行。

合理设定履行期限
在执行通知书送达过程中,合理设定履行期限是非常重要的。
1.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履行期限的时限,但执行人员在直接送达时,应当根据案件情况灵活设定。
2.对于标的小或被执行人明显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可以责令被执行人即时履行。对于案值大、一时难以履行完毕的案子,可以设定一个合适的履行期限。
3.合理设定履行期限有助于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执行人员还应当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处理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以尽快执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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