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权判给对方不给怎么办
1.当离婚后的抚养权判决结果出炉,如果其中一方拒绝交出抚养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3.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4.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强制执行,并不是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是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
抚养权判决标准概述
抚养权的判决标准主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
1.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
2.如果母亲有严重疾病、未尽抚养义务、有其他子女或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以优先考虑父亲的抚养。
3.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因素,优先选择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
4.如果父母双方条件相当,且都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他们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孙子孙女,也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5.如果子女已经满足了八周岁的年龄要求,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孩子意见的法律考量
1.在决定抚养权时,孩子的意见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2.特别是当孩子已经满足了八周岁的年龄要求时,他们的意愿应当得到尊重。
3.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前或离婚后能够达成轮流抚养子女的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那么这将是一个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安排。
这样的协议可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两个父母之间得到均衡的爱和关心,从而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在争取抚养权时,了解法律规定和判决标准至关重要。如果你面临抚养权问题,不妨在上寻找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更详尽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