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1.当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2.当企业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续将给股东利益带来重大损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做出表决时,也可以考虑申请破产清算。
申请破产的条件
申请破产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企业法人必须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是破产清算的首要条件。
2.企业的资产必须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意味着企业的负债已经超过了其资产,无法偿还所有的债务。
3.股东在申请破产前,需要穷尽所有可能的解决僵局的途径,并且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之前,必须已经尝试过解决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严重困难。
4.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需要做出表决,以表示同意申请破产。

《企业破产法》规定情形
1.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以依照该法的规定清理债务。
2.如果企业法人存在前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该法的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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