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能是特别累犯吗
不能。
1.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2.但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因此他们不能成立特别累犯。
这是根据《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得出的结论。
缓刑判决与累犯关系
前罪判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因为缓刑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的刑罚,考验期满后,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实质上是没有被执行过刑罚,这样就缺少构成累犯的必要条件。构成一般累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
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
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这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所得出的。

未成年人的累犯规定
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
1.无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要求犯前款罪时已满18周岁。
2.这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所得出的。
3.如果未成年人在未满18周岁时犯罪,即使他们在成年后再次犯罪,也不能构成累犯。
总的来说,对于缓刑能否构成特别累犯的问题,我们有了明确的答案。同时,我们也了解了缓刑判决与累犯的关系以及未成年人的累犯规定。
对缓刑和累犯的关系还有疑惑吗?欢迎在提出您的问题,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专业、准确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