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据
在因感情不和而提起的离婚诉讼中,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证据以支持诉讼请求。
1.要提供证明双方身份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等。
2.为了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这可能包括通信记录、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用以证明双方关系已经不可调和。
3.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还需提供关于子女年龄、抚养状况等相关事实的证明材料。
4.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
离婚证实证据列举
在离婚诉讼中,除了上述提到的证据外,还可能涉及其他证实证据。
1.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需要提供宣告失踪的相关证明材料。
2.如果涉及财产分割问题,还需提供财产清单、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
3.如果一方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法院全面了解案件事实,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

离婚协议公证流程
离婚协议公证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当事人需要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2.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在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当事人需要配合公证员完成公证谈话笔录并签字。
3.双方当事人需要在公证员的面前签署离婚协议书。
整个流程完成后,公证处将出具公证书,证明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公证并非离婚的必要程序,但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有助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涉及多方面证据和流程,本文只是简要介绍。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专业建议,请随时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帮助。